行政许可详情
行政相对人名称: 芦溪县张佳坊乡人民政府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_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36032301457614XF
行政相对人代码_2 (工商注册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3 (组织机构代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_4 (税务登记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5 (事业单位证书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6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贺燕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关于《芦溪县张佳坊乡裕丰河山洪沟防洪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批复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芦水字〔2024〕176号
许可类别: 认可
许可证书名称:
许可编号:
许可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决定准予你(单位)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
许可决定日期: 2024-12-20
有效期自: 2024-12-20
有效期至: 2099-12-31
许可机关: 芦溪县水利局
许可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360323014576289B
当前状态: 1
数据来源单位: 芦溪县水利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360323014576289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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