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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运输物流行业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

发布时间:2020-08-21| 发布委办局: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奖惩类型: 联合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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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系列部署,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要求,建立多部门联合惩戒机制,加快推进运输物流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交通运输部、中央编办、中央文明办、公安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国务院国资委、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工商总局、质检总局、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国家铁路局、中国民航局、国家邮政局联合签署了《关于对运输物流行业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2020-08-21
参与委办局(1) 奖惩措施:(1)
  • 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1)

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惩戒 措施共1项)

1.将失信企业的失信信息通过质检部门门户网站、“信用中国”网站和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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