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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安全生产领域守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激励的合作备忘录

发布时间:2020-09-25| 发布委办局: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奖惩类型: 联合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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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有关部门、机构: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国家发展改革委 人民银行关于加强和规范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发改财金规〔2017〕1798号)等文件要求,通过建立部门间业务协同和联合激励机制,形成“褒扬诚信”的合力,加快推进安全生产领域诚信体系建设,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安全监管总局、中央文明办、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国资委、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外汇局、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贸促会等部门联合签署了《关于对安全生产领域守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激励的合作备忘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2020-09-25
参与委办局(2) 奖惩措施:(2)
  • 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1)
  •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1)

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激励 措施共1项)

1.1.建立行政审批“绿色通道”,根据实际情况实施“容缺受理”等 便利服务措施。除法律法规要求提供的材料外,部分申报材料不齐 备的,如其书面承诺在规定期限内提供,可先行受理,加快办理进 度。2.在政府投资补助、项目贴息、项目审批、项目核准等方面予 以积极支持。 3.企业债发行过程中,鼓励发行人披露信用信息,增强发行人 的市场认可度,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4.在政府投资项目招标中,给予一定优惠措施和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激励 措施共1项)

1.1.在制定执法检查计划时,减少对其执法检查的频次。2.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后可通过申报有关资料,直接延期一个 许可周期。 3.在申请安全生产政策性资金、评先评优活动中,予以优先考 虑。 4.优先参与安全生产法规、规章和标准的制修订工作。 5.建立联合激励对象名录,作为安全生产典型示范企业加以宣 传推广。 6.地方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和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还可结合实 际,依法依规采取其他激励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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