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 标准规范 >> 县级标准规范 >> 新闻详情

芦溪县委常委、县委统战部部长徐庆宇督导防汛工作

发布时间:2022-06-01 | 来源:萍乡城事网 | 专栏:标准规范
分享到:

5月30日上午,芦溪县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徐庆宇督导我县防汛工作,县水利局河长办专职副主任朱建华及乡镇负责同志陪同督导。

徐庆宇一行查看了宣风镇吐霞村合作化山塘灾后恢复加固工程,并在施工现场听取了相关负责人对防汛工作情况的汇报,徐庆宇指出,当前正值主汛期,要进一步做好在建水利工程安全度汛工作,确保人民生命安全、工程安全和防汛安全。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各工程参建单位要切实提高认识,增强底线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担当意识,确保工程安全度汛;二是要落实防汛责任,各工程参建单位要严格落实各自的防汛责任,做好各项防汛保障措施,确保防汛责任落实到岗到人;三是要加快工程进度,各工程参建单位要在保证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加快施工进度,确保工程如期完工并发挥防洪、灌溉等效益。

萍乡城事网 | 2022-06-01

请进行滑动验证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