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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行“喜迎二十大奋进新征程 建功 新时代”芦溪县摄影、诗词、农民画 作品展征集 ......

发布时间:2022-06-13 | 来源:县委宣传部 | 专栏:组织架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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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党委,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及省、市、驻县各单位党组织: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我县推进“三三”战略,加快城市转型的关键之年。为全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讴歌党的奋斗历程和伟大成就,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反映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各项事业取得的辉煌成就,现举办“喜迎二十大 奋进新征程 建功新时代”芦溪县摄影、诗词、农民画作品展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以“喜迎二十大 奋进新征程 建功新时代”为主题,聚焦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各项事业新气象新作为、新辉煌新成就,重点从“时代之变、芦溪之进、人民之呼”中提炼主题、萃取题材,倡导以小切口、小细节展现大视野、大情怀,呈现芦溪大地历史之美、山河之美、文化之美,抒写芦溪人民奋斗之志、创造之力、发展之果。

二、主办、协办、承办单位

(一)主办单位

中共芦溪县委宣传部

(二)承办单位

县摄影协会、县诗词学会、县作家协会、县农民画协会

三、活动安排

(一)摄影大赛

1.征集范围

面向全市

2.时间安排

(1)征集时间:5月6日—10月10日

(2)评选时间:10月11日—10月21日

(3)展览时间:待定

3.内容要求

①作品内容积极向上,内容真实客观,意识形态方向正确。

②作品格式为JPGE文件,原则上图片大小在5M以上。每位作者上传作品限投20幅,其中组图限投5幅。每幅/组作品为1件,彩色、黑白作品均可。不允许对原始图像做影响真实性的调整和润饰,不接受创意类作品。

③投稿作品必须是原创,在芦溪县范围内拍摄,符合本次展览主题。创作时间需为党的十八大以来拍摄的记录类影像及景观图像。曾在芦溪县摄影展、大赛中已获奖或入选的作品不得重投。

④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组成部分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如有违反将取消参选、获奖资格。参赛作品不退稿。

⑤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

4.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由主办单位邀请专家组成评审团,对所有参赛作品进行评选。大赛设置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20名,入选奖34名,颁发奖金及证书。

5.作品提交方式

截稿时间:2022年10月10日,作品以电子版形式提交,请备注作品标题、姓名及联系电话。

指定邮箱:904383197@qq.com;联系人:缪德荣。

(二)第五届濂溪诗会

1.征集范围

面向全市

2.时间安排

(1)征集时间:5月6日—7月31日

(2)评选时间:8月1日—8月12日

3.作品内容

①古体诗:中华传统诗、词、曲,新旧韵均可(新韵请在诗尾注明),但在同一作品中不能混用。力求作品的思想性、艺术性相统一,情感真挚,文笔流畅。每人限投3首,来稿即视为本人原创。

②新诗:单首不超过50行,组诗不超过5首150行,超过规定的作品不列入评选,每人限投3首,来稿即视为本人原创。

4.作品要求

①投稿作品须突出时代性、人民性、广泛性。通过亲身经历、叙述人生故事,反映党的十八大以来芦溪的历史变迁、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内容覆盖党的领导、国家统一、经济发展、文化建设、生态环境、社会生活等各个层面。

②作品避免套话空话,避免华而不实的宏观描述,通过具体事物,赞美社会变化、歌颂发展成果。题材以小切入,小中见大,比如:具体政策、具体事件、具体会议、具体建筑、具体活动、先进个人、个人生活等。

③投稿作品必须是原创,未曾公开发表及获奖,不得有抄袭及其他侵权行为。凡因侵权行为导致主办方单位名誉损害的,主办单位有权追究作者的法律责任,同时取消参赛、获奖资格。

④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

5.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由主办单位邀请专家组成评审团,对所有参赛作品进行评选。大赛设置古体诗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新诗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颁发奖金及证书。

6.作品提交方式

截稿时间:2022年8月31日,作品均以电子版形式提交。请备注作品标题、姓名及联系电话。

古体诗指定邮箱:625083989@qq.com;联系人:肖湖。

新诗指定邮箱:243786089@qq.com;联系人:刘清。

(三)农民画作品展

1.征集范围

面向全市

2.时间安排

(1)征集时间:5月6日—10月15日

(2)评选时间:10月16日—10月21日

(3)展览时间:待定

3.作品内容

①体现红色精神,以芦溪红色历史事迹、红色景点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为题材,以红色历程、伟大成就等为主要内容,讴歌中国共产党,歌颂祖国,赞美人民。

②突出芦溪县红色文化基因,作品内容须与展览主题相符,作品格调高雅,充满时代特征。具有一定的人文思想内涵和较为完美的艺术表现力,在艺术形式和记忆表现方面要体现农民画的艺术体征。不得对党徽、党旗元素进行更改或二次创作。

③围绕芦溪红色历史、革命精神、时代新貌,依托历史素材与研究史料,运用丰富的农民画表现形式和设计手法进行创作。

4.作品要求

①尺寸不超过80cm(高)×80cm(宽)以内。不收装裱和装框作品。

②投稿作品一律为作者原创作品,严禁使用高仿、抄袭他人,复制自己作品参展。否则造成任何法律纠纷或责任,作者自负。曾在芦溪县农民画展、大赛中已获奖或入选的作品不得重投。展览结束后原件退回。

③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

5.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由主办单位邀请专家组成评审团,对所有参赛作品进行评选。大赛设置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颁发奖金及证书。

6.作品提交方式

截稿时间:2022年10月15日,作品背面右下角请备注姓名、作品名、尺寸(高×宽cm)、详细联系地址、联系电话。

邮寄地址:芦溪县美术馆(县艺术中心二楼);联系人:陈雨青,联系电话:0799—7588993

四、相关要求

1.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筹划,精心组织,广泛发动。各乡镇于5月16日前上报联络员至县委宣传部办公室。摄影作品各镇至少选送15张,各乡至少选送10张。联系人:刘清,联系电话:0799—7551431。

2.本征集活动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集活动之所有规定。

 

中共芦溪县委宣传部

2022年5月6日

县委宣传部 | 2022-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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