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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溪】从“我没钱”到“我现在就找朋友”的转变

发布时间:2022-06-22 | 来源:县人民法院 陈文 | 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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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没钱”、“我已经说过了我有钱了就会付给他,到法院来我也没钱给他”、“祸不及家人、朋友,我不会找他们周转的” 。

“我现在就找朋友”、“法官,我朋友已经帮我转账给申请执行人了,我可以走了吗?”

 这是同一个人在短时间内说出的两种截然不同的话语。

近日,江西省芦溪县人民法院执结了一起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件。申请执行人童某某与被执行人彭某某原系同窗,2015年期间童某某开始在彭某某开办的机械加工厂打工,2017年彭某某以工厂效益不佳陆续开始拖欠童某某工资共计63000元,只写下一张欠条。在童某某反复催讨下,彭某某在支付了13000元后,无故拒不支付其余50000元。

童某某为追索回工资,向芦溪县法院提起诉讼。审理过程中,经法院调解,二人自愿达成分期履行协议。履行期间,彭某某“老态”毕露,在履行了30000元后,再次以各种借口不按期支付剩下的20000元。无奈之下,童某某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法院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材料后,彭某某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法院来接受调查。执行法官掌握其行踪后,电话联系彭某某主动释法,彭某某才“现身”。

在接受调查初期,彭某某依旧“耍滑头”,在未提供任何有效担保情况下,要求童某某答应他分期履行20000元,同时要求法院立马解除对其微信、支付宝和银行卡等账户的冻结。执行法官耐心反复阐释法律规定并告知后果,但彭某某“固执己见”,想一分钱不付就从法院“全身而退”,也不愿找家人、朋友周转。执行法官见状,认为他态度恶劣,意图逃避执行,便当场向其宣读拘传决定并由法警采取戴手铐强制措施。意识到法院动真格了,彭某某换脸般央求法院给他半小时借钱支付童某某20000元工资。于是,在十五分钟内,彭某某让朋友把20000元工资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给童某某。童某某终于全数拿回了被拖欠四年多的工资 !

至此,本案执行完毕! 

当下,芦溪县法院正在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对拖欠、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行为重拳出击,确保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

县人民法院 陈文 | 2022-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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