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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有效)芦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芦溪县动能培育提速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23 | 来源:芦溪县人民政府网 | 专栏:政策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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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芦溪县动能培育提速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芦溪县动能培育提速行动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芦溪县人民政府

2023年7月7日

芦溪县动能培育提速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要求,认真落实《萍乡市动能培育提速行动方案》文件要求,全力推进工业强县建设,加快形成发展新动能,将在全县开展动能培育提速行动,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着力构建新发展格局。围绕“4+2”新动能培育方向和“2+1”主导产业体系,大力发展电子信息细分领域、锂电新材料、新能源汽车零配件与矿山机械、食品等“四大赛道”,并着力推动电瓷电气产业转型升级,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电瓷电气产业集群。打造湘赣边仓储物流基地、长株潭农产品供应基地等“两大基地”。促进资源要素向实体经济聚集,加快新旧动能接续转换,构建优质高效的现代化产业体系,促进GDP增速达到8.2%,为推进“三三”战略,加快城市转型,打造世界电瓷之都,实现芦溪在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中率先崛起提供坚实支撑。

二、主要目标

以平台项目为抓手,强化“四个论英雄”发展导向,运用“四个一批”调度机制,着力提升全要素生产率。力争2023年“4+2”新动能培育体制机制顺畅。电子信息细分领域产业营业收入同比增长23.8%以上,达到24亿元;锂电新材料产业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00%以上,达到5亿元;新能源汽车零配件与矿山机械产业营业收入同比增长79.2%以上,达到9.5亿元;食品领域营业收入同比增长25%以上,达到2亿元;电瓷电气领域营业收入同比增长7.4%以上,达到106亿元;湘赣边仓储物流基地和长株潭农产品供应基地建设取得初步成效。

到2025年,新动能为经济增长实现有力支撑和保障,电子信息细分领域营业收入力争突破40亿元左右;锂电新材料领域营业收入达到35亿元左右;新能源汽车零配件与矿山机械领域营业收入达到22.5亿元左右;食品领域营业收入达到3亿元左右,电瓷电气领域营业收入达到120亿元左右。打造具有跨区域辐射能力和较大仓储量的普、危货物区域物流枢纽,建设一批农产品区域品牌,提升芦溪农产品在长株潭地区的品牌影响力和市场份额。

三、行动任务

(一)聚焦电子信息细分领域,实现产业能级跃升。依托电子信息智能制造产业园,聚焦电子智能终端、智慧电网、数据存储分析、电子材料及元器件、集成电路等领域,优化电子信息产业布局,全面推动电子信息产业向规模化、集群化、特色化方向发展。对接国家和省级重大科技项目,构建科技创新联合体,推进电子信息科研平台建设,加快科研成果转化。加强与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电子信息产业发达区域对接,积极引进一批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柔性电子、微纳光学、智能机器人、智能网联汽车等未来产业项目,着力育链强链延链。力争2023年引进20亿元以上项目1个,规模以上企业数量达到22家,产业营业收入达到24亿元。(牵头单位:县发改委,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县商务局、县工业园、县科创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聚焦锂电新材料,实现发展潜力释放。向东策应宜春、新余等地锂电产业集聚区建设,向西积极融入长株潭地区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着力提升锂电池正负极材料、碳酸锂、隔膜等关键材料的生产供应和配套能力。大力实施企业梯次培育行动,壮大产业规模。加强重点企业帮扶,鼓励龙头骨干企业增产增效。加强中小企业指导,加强落户企业服务,推动中材锂膜二期、武旭新材料等项目尽快开工、建成投产,提升发展后劲。力争2023年引进20亿元以上项目1个,规模以上企业数达到2家,产业营业收入达到5亿元。(牵头单位:县工信局,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工业园、县工投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聚焦新能源汽车零配件与矿山机械,实现错位协作互补。积极融入长株潭和本省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引入整车企业相配套的汽车配件项目,对接长株潭万亿级工程机械产业集群,加大龙头企业引进力度。将新能源汽车零配件与矿山机械纳入到装备制造产业链中统筹,依托产业链链长制工作机制,全力协调解决产业发展各类难题。出台产业扶持政策,支持现有企业做大做强,加快推动纵贯线科技等在建项目如期投产达效。力争2023年引进20亿元以上项目1个,规模以上企业数达到9家,产业营业收入达到9.5亿元。(牵头单位:县工信局,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发改委、县工业园、县工投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聚焦食品产业,实现集聚集群发展。实施原料基地建设、冷链物流建设、市场主体培育、园区平台建设、科技创新提升、产品质量保障、品牌创建提升、市场营销保障等“八大工程”。加大企业招引力度,吸引南翔食品、晨光乳业等优质食品企业尽快落户芦溪。积极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加快推动休闲食品、豆制品、粮油等加工产业创新升级,大力发展预制菜、肉制品、米粉、饮(酒)品等加工产业,发挥芦溪小炒肉、南坑鹅肉、宣风板鸭、新泉豆腐等地方招牌菜的品牌效应,培育和引进预制菜加工企业,推动食品加工产业多元化发展。充分挖掘“土麻哩”盐果子、武功山搓菜等地方传统食品,规范发展“小作坊”。支持规模以上加工企业实施农产品加工项目,更新设备,改进工艺,腾笼换鸟,提升加工产能和加工水平,推动食品加工产业由粗放式向精细化发展。引导人才、资本、企业向园区聚集,推动食品加工产业由分散式向聚集化发展。力争2023年规模以上食品领域营业收入达到2亿元。深挖潜能,积极培育打造在全国范围内有较高知名度的本土食品品牌。(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工信局、县商务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工业园、县农发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聚焦电瓷电气,实现产业转型升级。着力推进芦溪县电瓷产业工业互联网集聚区建设,加快推进“5G+工业互联网”示范应用,鼓励和支持企业开展数字化、智能化改造升级,推动电瓷电气产业提质增效,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电瓷电气产业集群。强力推进电瓷博览园建设,举办好首届电瓷电气产业创新大会,推动传统产业老树开新花,强化央企、上市公司等龙头企业的引领带动,拓宽电瓷电气产品领域。充分发挥电瓷电气研究院研发创新引领作用,加快推进国家电瓷检验检测中心二期建设,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坚持打造一批省级及以上专精特新“小巨人”、“瞪羚”、制造业单项冠军等企业,形成创造力突出、竞争力过硬、行业性鲜明的一流企业培育梯队。力争2023年引进亿元以上项目2个,规模以上企业数达到72家,产业营业收入达到106亿元。(牵头单位:县工信局,责任单位:县瓷都攻坚办、县工业园、县发改委、县科创中心、县工投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

(六)聚焦湘赣边仓储物流基地,实现供需有效转化。以“面向长株潭,服务全省全市,延伸周边区域”为目标导向,通过市场化手段,整合仓储资源,积极服务长株潭都市圈、武汉都市圈、成渝城市群、大南昌都市圈等大规模市场。推动芦溪冷链物流等项目提能增效,积极发展冷链物流、智慧物流、应急物流,充分挖掘公路运输和高铁运输潜力,大力发展“高铁+快递”等高铁货运。依托中国(萍乡)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建设发展电商物流。着力提升运输效率,推动“五横五纵一枢纽”交通路网建设,构建高效、低价的货运运输网络。以公路、铁路站场和供销集配中心等物资集散中心为依托,拓展货运枢纽的现代物流功能,推进公路货运枢纽向物流园区转型,合理布局承担对外运输任务的大型物流基地、特色物流园区。力争2023年全县A级物流企业达到2家,4A级物流企业数量达到1家,仓储容量达到22.1万平方米。(牵头单位:县商务局,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发改委、县公安局、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县大数据中心、县供销联社,各乡镇人民政府)

(七)聚焦长株潭农产品供应基地,实现市场份额跃升。大力发展生态高效特色农业,加快设施农业和规模经营发展,推进杜仲猪、金线莲、秋雪蜜桃、赣南脐橙等特色种养,开展富硒农产品和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做好本土品牌梯度培育。强化涉农资金整合投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形成规模优势,促进规模化农业产业持续发展。引导现有长株潭农产品供应主体加大品牌建设,实现提档升级,助推品牌发展。积极引进、培育一批运营平台,着力扩大供应长株潭地区产品总量,提升市场竞争力。突出科技引领,提升农产品品质,加快农产品产业新旧动能转换步伐,推进农产品冷链物流及冷藏保鲜等设施建设,减少产品损耗,提升生鲜农产品品质和价值。力争2023年农产品供应基地达到9家,对长株潭地区农产品销售额同比增长9.29%,深化“湘赣红”区域公用品牌建设。(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县林业局、县农发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工作体系

(一)建立工作推进机制。加强顶层设计和县级统筹,建立健全新动能培育发展工作推进机制,按照“一个新动能,一位县领导,一个牵头部门,一套工作方案,一支产业基金,一个扶持政策,一个工作专班”机制(详见附件),全县“一盘棋”推进重点产业发展,形成推进新动能培育发展工作的合力。(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工信局、县商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加大政策扶持力度。采取“资金+基金”等方式,优化相关财政专项资金扶持政策。以6000万元市级工业发展资金为主体,设立专项资金,优先支持“四大赛道”产业发展,激励新动能培育等工作;利用好100亿元市级产业发展基金,成立区域型、行业型子基金,通过股权投资培育壮大新动能企业。引导要素资源集聚,着力解决资金、能源、土地、用工、技术、运输、原料等各方面困难问题,保障企业发展和项目建设要素需求。(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工信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工业园、县金融发展服务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做好项目推进服务。大力实施项目招引,围绕“4+2”发展新动能,实施精准招商,绘制重点领域产业链全景图,建立招商数据库,在大项目、好项目招引上取得实效。强化重点项目建设的全过程服务,抓好重点项目推进和平台载体建设,确保项目按期达产达效。(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工信局、县工业园,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强化工作调度督导。加强新旧动能转换现状监测和成效总结,强化统计调查和监测分析。定期开展信息沟通通报,建立调度机制,强化日常督导,确保各项工作稳步推进。(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工信局、县商务局、县农业农村局)

(五)加大宣传推介力度。加强对新动能培育发展的政策解读和舆论宣传,充分依托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介,大力推广先进经验和典型案例,营造良好发展环境。(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融媒体中心、县发改委、县工信局、县商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附件:1.关于芦溪县动能培育提速行动的工作机制

          2.芦溪县“4+2”新动能培育指标任务清单

 

附件1

关于芦溪县动能培育提速行动的工作机制

为加快新兴产业发展,不断提升我县产业发展水平和竞争力,推动芦溪实现高质量发展,现就建立培育发展新动能,制定本工作机制。

一、主要内容

聚焦“4+2”新动能培育方向和“2+1”主导产业体系,按照“一个新动能,一位县领导,一个牵头部门,一套工作方案,一支产业基金,一个扶持政策,一个工作专班”的原则,建立由县领导同志牵头,相关部门负责的工作机制。每个培育方向建立工作专班,负责新动能培育发展的方案制定、要素统筹、政策供给、招商引资、项目推进、运行调度、统计分析等工作。

二、责任分工

(一)电子信息产业细分领域

牵头县领导: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牵头单位:县发改委

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县商务局、县工业园、县科创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锂电新材料产业

牵头县领导:分管工业副县长

牵头单位:县工信局

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工业园、县工投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新能源汽车零配件与矿山机械产业

牵头县领导:分管工业副县长

牵头单位:县工信局

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发改委、县工业园、县工投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食品产业

牵头县领导:分管农业副县长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工信局、县商务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工业园、县农发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电瓷电气产业

牵头县领导:分管工业副县长

牵头单位:县工信局

责任单位:县瓷都攻坚办、县工业园、县发改委、县科创中心、县工投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

(六)湘赣边仓储物流基地

牵头县领导:分管商务副县长

牵头单位:县商务局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发改委、县公安局、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县大数据中心、县供销联社,各乡镇人民政府

(七)长株潭农产品供应基地

牵头县领导:分管农业副县长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县林业局、县农发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工作要求

(一)细致谋划、有力推进。各专班要梳理新动能方向的发展现状,全面掌握龙头企业、核心技术、主导产品、重大项目、重点事项等情况,统筹调度各种资源,协调推进发展规划、专项政策、招商引资、项目建设、技术创新、人才引进等重大事项,实施“挂图作战”。

(二)清单管理、按季调度。各专班要制定相关重点事项、重点企业、重点项目清单,实行跟踪推进、动态管理。县政府每季度召开工作例会,听取落实情况汇报,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

(三)信息共享、定期通报。各部门要定期梳理招商动态、重点企业和项目对接、重大战略合作意向等情况,及时报送各专班,实现信息共享。对新增的重点事项和重点项目,由县发改委梳理并提交县政府常务会研究后,纳入清单管理。县政府每季度就培育发展新动能工作情况进行通报。

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新动能培育发展工作,建立相应工作机制,成立工作专班,加大推进力度,抓好工作落实。要明确分包领导,细化任务措施,严格责任落实,加快推进相关工作。要严格落实信息报送制度,明确联络员及联系方式,每季定期将当季工作进展情况和需要协调解决的事项分别报各工作专班。

附件2

芦溪县“4+2”新动能培育指标任务清单

“四大赛道”指标表之(一)电子信息细分领域(表1)

序号

指 标

2023年目标值

2024年目标值

2025年目标值

1

营业收入(亿元)

24

30

40

2

营业收入增速(%)

23.8

25

33.3

3

占规上工业比重(%)

1.85

2.04

2.29

4

规模以上企业数量(家)

22

24

26

5

在建项目数(个)

12

13

13

6

    其中:亿元以上投资项目数(个)

9

10

10

7

招商引资项目数(个)

2

2

3

8

    其中:亿元以上投资项目数(个)

2

2

2

9

    其中:20-50亿元投资项目数(个)

1

1

1

10

    其中:50亿元以上投资项目数(个)

0

0

1

“四大赛道”指标表之(二)锂电新材料(表2)

序号

指 标

2023年目标值

2024年目标值

2025年目标值

1

营业收入(亿元)

5

15

35

2

营业收入增速(%)

100

200

133

3

占规上工业比重(%)

0.4

0.9

1.8

4

规模以上企业数量(家)

2

5

8

5

在建项目数(个)

3

3

3

6

 其中:亿元以上投资项目数(个)

2

3

2

7

招商引资项目数(个)

2

2

3

8

其中:亿元以上投资项目数(个)

2

2

2

9

其中:20-50亿元投资项目数(个)

1

1

1

10

 其中:50亿元以上投资项目数(个)

0

0

0

“四大赛道”指标表之(三)新能源汽车零配件与矿山机械(表3)

序号

指 标

2023年目标值

2024年目标值

2025年目标值

1

营业收入(亿元)

9.5

15.3

22.5

2

营业收入增速(%)

79.2

61.1

47.1

3

占规上工业比重(%)

0.68

0.91

1.13

4

规模以上企业数量(家)

9

10

12

5

在建项目(个)

3

4

3

6

 其中:亿元以上投资项目数(个)

3

4

3

7

招商引资项目数(个)

2

2

2

8

 其中:亿元以上投资项目数(个)

1

1

2

9

 其中:20-50亿元投资项目(个)

1

1

1

10

 其中:50亿元以上投资项目数(个)

0

0

0

“四大赛道”指标表之(四)食品(表4)

序号

指 标

2023年目标值

2024年目标值

2025年目标值

1

营业收入(亿元)

2

2.4

3

2

营业收入增速(%)

25

20

25

3

占规上工业比重(%)

0.14

0.13

0.18

4

规模以上企业数量(家)

4

5

5

5

在建项目数(个)

5

5

5

6

 其中:亿元以上投资项目数(个)

1

1

1

7

招商引资项目数(个)

0

1

1

8

 其中:亿元以上投资项目数(个)

0

0

0

9

 其中:20-50亿元投资项目数(个)

0

0

0

电瓷电气领域指标表(表5)

序号

指 标

2023年目标值

2024年目标值

2025年目标值

1

营业收入(亿元)

106

115

120

2

营业收入增速(%)

7.4

8.5

4.3

3

占规上工业比重(%)

50

49

48

4

规模以上企业数量(家)

72

75

78

5

在建项目(个)

3

2

2

6

其中:亿元以上投资项目数(个)

1

1

1

7

招商引资项目数(个)

5

10

15

8

 其中:亿元以上投资项目数(个)

1

2

3

“两大基地”指标表之(一)湘赣边仓储物流基地(表6)

序号

指 标

2023年目标值

2024年目标值

2025年目标值

1

全县物流业营业收入(亿元)

21

27

33

2

    其中:5A级物流企业年营收入(亿元)

0

0

0

3

    其中:4A级物流企业年营收入(亿元)

20

25

30

4

全县仓储面积(万平方米)

22.1

22.3

23

5

全县A级物流企业数量(个)

2

2

5

6

其中:5A级物流企业数量(个)

0

0

0

7

其中:4A级物流企业数量(个)

1

1

2

8

主要快递物流品牌分拨中心数(个)

0

0

0

“两大基地”指标表之(二)长株潭地区农产品供应基地(表7)

序号

指 标

2023年目标值

2024年目标值

2025年目标值

1

对长株潭地区农产品年销售额(亿元)

2.24

2.45

2.68

2

其中:初级加工农副产品销售额(亿元)

0.98

1.06

1.13

3

对长株潭地区农产品销售额增长率(%)

9.29

9.38

9.39

4

供应基地投入资金(万元)

24321

28567

32687

5

供应基地数量(家)

9

10

11

6

基地核心种植面积(亩)

1500

2000

2500

7

增加生猪(羊、肉兔)出栏数量(万头)

1.5

1.6

1.7

8

加工类增加产能(万元)

2000

2500

3000

芦府字〔2023〕43 号芦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芦溪县动能培育提速行动方案》的通知.pdf

政策解读:https://www.luxi.gov.cn/art/2023/7/7/art_2936_1260828.html?xxgkhide=1

芦溪县人民政府网 | 2023-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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