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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溪】合资散伙难分账 执行和解保经营

发布时间:2023-12-07 | 来源:县人民法院 刘舜 | 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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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西省芦溪县人民法院在执行黄某与冯某合伙合同纠纷一案中,在执行法官耐心细致的做和解工作下,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

2019年,冯某邀请同村的黄某在新余共同开办生活家居店,黄某应邀投资。后因双方经营理念存在偏差,导致黄某退出合伙。经结算,冯某应向黄某退还30万元入股资金。经黄某多次催讨,冯某并未支付,黄某遂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冯某向黄某偿还30万元。黄某见冯某在判决生效后没有履行,遂向芦溪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执行法官依法向冯某送达了相关法律文书,冯某根据传票来到法院申报财产,并就该债务,向执行法官表示,大部分资金已经投入产品中去,只留有少部分资金作为流动资金,无法一次性履行,希望执行法官能够组织双方达成分期履行的和解意见。执行法官遂对双方进行约谈,并做好了双方的和解工作。案件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了和解意见。

县人民法院 刘舜 | 2023-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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