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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市:以信用修复“软实力”,构筑起营商环境“硬支撑”

发布时间:2023-12-08 | 来源:萍乡营商 | 专栏:信用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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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监管不是给失信主体‘断后路’,而是给规范发展‘谋出路’”。近年来,为恢复失信企业信用,消除不良影响,激发经营主体活力,萍乡市市场监管局主动作为,讲政策、促诚信,大力探索企业信用修复新模式,引导失信企业主动纠正失信行为,助力企业减负增信、轻装上阵,让信用修复成为萍乡市优化营商环境的“助推器”。

一套标准,全部门严格遵守。

由萍乡市发改委与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各县区发改委及市场监管局参与,结合本地实际,建立了一套分工明确、职责清晰的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协同联动机制。今年8月,萍乡市召开了信用修复工作推进会,并印发了《关于建立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协同联动工作机制的通知》作为指导全市信息信用修复工作的“宝典”,《通知》明确了行政处罚信息信用协同修复的定义、范围、流程等,并提出了具体的工作要求,全市各级参与部门均能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落实政策规定,明确专人负责,加强对本地信用修复工作的综合协调,强化对信用修复的指导监督,严格规范信用修复工作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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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不跑,全流程高效服务。

萍乡市积极优化信用修复流程,创新推行“一网通办”的企业信用修复机制,实现了信用修复全程“不见面办”,切实减轻了企业负担,让企业“少跑路”、“不跑路”。企业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西)”信用修复模块,提交异常信用修复申请,工作人员收到申请后第一时间在线审核,对于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压缩办理时限,办结时间由3个工作日缩短为“即刻办理”;对提交的修复申请材料不符合规定的,采用一对一指导运作模式,安排专人与企业进行联系,主动指导企业准备材料,提供“企业信用修复绿色通道”,帮助其尽快修复失信信息,降低失信带来的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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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处申请,全平台同步修复。

萍乡市依托信用修复协同联动机制,打通市场监管局与发改委等部门协同渠道,共享信息线索。经营主体只需在网上一次申请,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即通过信息共享、互认,协助被申请的行政处罚信息从“信用中国”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同步撤销,不再公示,有效解决了经营主体行政处罚信息“多头申请、重复修复、标准不一”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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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萍乡市全市共为1700余家经营主体提供了信用修复告知书,信用修复电话提醒1000余次,开展信用修复主题宣传活动16场,办理经营异常名录移出4839次,帮助近5000家经营主体从多个平台同步完成信用修复,重新驶上发展的快车道。

萍乡营商 | 2023-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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