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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三调度、三治理、三机制”推进失信行为专项治理

发布时间:2024-03-20 | 来源:阜阳市信用办 | 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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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以来,阜阳市聚焦严重失信主体专项治理工作,创新实施“三调度、三治理、三机制”,多措并举进行失信治理,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在各级发改、法院、市场监管等部门共同努力下,治理失信被执行人1707家,失信被执行人由年初的3240家降至1533家,下降了52.68%,全市失信被执行人占比将至1%以下。

强化三个调度。一是提级调度。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政府负责同志多次组织发改、法院、市场监管、司法等部门召开调度会,梳理问题症结,研究举措。县(市、区)政府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直接负责治理工作。二是精准调度。准确分析政务失信、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分布辖区、行业,针对数量多、治理难的县(市、区)、部门加强调度频次,推进治理工作。三是实时调度。发改、法院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一线调度,及时对接沟通治理举措、进度。

狠抓三个治理。一是分类治理。对治理对象进行复核,排查出吊销、注销、迁出、停业、失联、清算、破产等企业,进行退出。二是分批治理。定期与市中院复核政务失信、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建立交办清单,指导各县(市、区)逐批开展治理工作。三是全过程治理。通过约谈、警示、组织信用修复公益培训班等对严重失信主体开展“一对一”结对帮扶,帮助失信主体完成信用修复,退出治理名单。

健全三个机制。一是建立清单交办机制。市信用办每月常态化推送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至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信用体系建设牵头单位和市直相关单位。二是建立动态协调机制。市、县两级政府建立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强化组织协调,形成常态机制。三是建立督导考核机制。将失信被执行人专项治理工作纳入县(市、区)政府及市直相关单位目标管理绩效考核、营商环境评估等指标。对问题严重、治理进展滞后的县(市、区)进行通报,并由市政府约谈有关负责同志。

阜阳市信用办 | 2024-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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