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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溪镇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芦溪镇预防学生溺水工作专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26 | 来源:县人民政府网 | 专栏:政策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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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溪镇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芦溪镇预防学生溺水工作专班的通知

各村(管理处)、居委会、镇属各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预防学生溺水工作有关要求,进一步做好我镇预防学生溺水工作,最大限度防止我镇发生学生溺水事故,根据《2023年芦溪镇预防中小学生溺水专项行动方案》和镇防溺水工作推进会安排部署,经研究,决定调整全镇预防学生溺水工作专班(以下简称“工作专班”),统筹调度全镇预防学生溺水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工作专班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任第一副组长,相关班子成员及派出所所长任副组长,成员为教体办、应急管理所、水利办、督查办、纪委监察办、住建办等办公室负责同志。

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镇教体办,办公室主任由镇分管教育的班子成员兼任。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组和六个督导检查组。

二、责任分工

(一)综合协调组

主要任务:负责统筹、协调、调度各村(社区)、有关办公室、各学校开展预防学生溺水工作,汇总相关数据和材料,建立工作台账。

组  长:王素佳  镇副镇长

副组长:欧阳榕  镇教体办主任

成  员:武朝晖  刘恩萍  刘新民

(二)督导检查组

主要任务:负责对各村(社区)、各学校开展预防学生溺水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织密防溺水防护网。一是教育“三包”责任落实情况,即督导检查行政部门包学校、学校行政干部包教师、教师包学生的“三包”工作措施落地落实情况。结合万师访万家上门进行防溺水安全教育,送达《关于预防学生溺水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信》并收存回执情况。使用“每日一播”系统,每周至少开展1次防溺水安全集中教育,推送1条防溺水警示教育信息,每月至少组织1次防溺水“六不”知识默写及在学校显著位置宣传防溺水知识等情况。推送安全提醒信息,特别是节假日和暑假期间,每日提醒情况;开展主题征文活动情况;加强学生在校期间管理,严格落实考勤制度,强化课间、午休等重点时段管理情况;摸排喜爱游泳、特殊家庭等重点学生,建立工作台账情况。二是社会面防溺水宣传情况,如通过农村大喇叭、电子宣传屏等播放防溺水宣传标语、新闻和公益广告,并在主要街道、路口和农贸市场、超市等人群密集场所醒目位置和重点水域张贴、悬挂防溺水安全宣传标语、横幅、海报情况;走访入户发放宣传单和宣传手册,及时发布辖区内危险水域预警提示,发动“五老”人员上门宣传情况等。三是重点人员监护落实情况,摸排建立喜爱游泳、特殊家庭、留守儿童、暑假期间来芦返芦学生等台账,并明确帮扶责任人,落实家访、联系村(社区)基层监护、联系亲戚委托监护等帮扶措施情况,加强日常监护工作,确保学生不失管、不失控。四是巡查守护工作落实情况,对山塘、水库、河流进行摸排、统计、管理情况,水域明确主管责任人、技术责任人、巡护责任人情况,警示设施设置情况;村级巡防队伍建立、开展巡查情况;放学后、节假日、暑假等重点时段巡逻巡查,及时发现制止学生私自下水行为情况;建立巡查工作台账,记录巡查时间、巡查范围、巡查人员情况。五是应急救援机制落实情况,“四个一”救护设施安装维护情况,建立健全村级应急救护队、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加强日常演练等情况。

第一督导检查组:

组  长:陈  曦  镇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陈  皓  镇督查办主任

成  员:童启财、刘洁

督查单位:东阳村、瑞泉村、江霞村、丰泉村、仁里村

第二督导检查组:

组  长:彭  梅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副组长:刘思国  镇纪委监察办副书记

成  员:韩方美、黄璐毅、卢波

督查单位:路行村、新田村、柳江村、葛溪村

第三督导检查组:

组  长:姚信裕  镇副镇长

副组长:杨  斌  镇水利办主任

成  员:许根明、施荣秋、彭亮、余圣、吴小萍

督查单位:古城管理处、温埠管理处、蔗棚村、东渡村

第四督导检查组:

组  长:王素佳  镇副镇长

副组长:欧阳榕  镇教体办主任

成  员:武朝晖、刘恩萍、刘新民

督查单位:年丰村、洋田管理处、阳谷陂村、塘里村、林家坊村、镇属各学校

第五督导检查组:

组  长:王春岗  镇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

副组长:杨  兵  镇应急管理所所长

成  员:甘勇忠、张波、刘冰洁、谭远辉、刘佳、颜文华

督查单位:高楼村、更田村、潭田管理处、山下村、水山村

第六督导检查组:

组  长:刘  果  镇副科级干部

副组长:张建芦  镇住建(城镇)办主任

成  员:李明辉、陈建军、彭志海、邱艳红、江羽、郭萍、冯磊、袁枫、魏威

督查单位:华光居委会、卫前居委会、麦园居委会、东桥居委会、花生岭居委会、芦洲园居委会、沙湾居委会

三、工作制度

1.日常联络制度。由镇教体办牵头,适时召开会议,贯彻落实省、市、县及镇党委、政府关于做好预防学生溺水的工作要求,协调解决预防学生溺水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日报告制度。工作专班每天调度各村、社区预防学生溺水工作开展情况,各村、社区指定1人加入工作群,按要求上报本村、本社区工作开展情况。

3.督导检查制度。工作专班采取“四不两直”督导检查方式(即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一线、直插现场),不定期对各村、社区及学校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实地督导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4.追责问责制度。对责任落实不力、工作措施不实,敷衍塞责、工作滞后的,采取挂牌、约谈等方式督促抓好整改,造成发生学生溺水事故的,严肃追责问责。

 

附件:1.全镇预防学生溺水工作专班名单

          2.预防学生溺水工作专项督查督办单

 

芦溪镇人民政府

2023年6月7日

 

县人民政府网 | 2024-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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