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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溪】财产保全没作用?迅捷扣划执效高!

发布时间:2024-04-19 | 来源:县人民法院 曾歆煜 | 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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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法院将这笔工程款这么迅速地扣划给我,你们执行的效率实在是太高了!”。

2019年,罗某、徐某与重庆某公司签订了一份装修施工合同。施工完成后,重庆某公司支付了部分工程款后拒绝支付剩余款项,无奈之下,罗某、徐某只能一纸诉状将重庆某公司诉至芦溪县人民法院,最终经两审终审判决后,确认重庆某公司需支付徐某、罗某200余万元工程款。

在判决结果尘埃落定后,罗某、徐某非常急需这笔工程款,在与重庆某公司沟通过程中得知,该公司正在进行内部调整核算,短时间内无法履行该笔工程款,并明确表示需等待三个月后才能正常进行打款流程,得知这一消息后罗某、徐某心急如焚,无奈只能咨询主审法官,看看能否从法院得到帮助。

主审法官了解到情况后,随即表示由于徐某、罗某在诉讼阶段已经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冻结了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其可在生效判决履行期限届满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扣划重庆某公司的工程款。

履行期限届满后,徐某、罗某立马向芦溪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在了解相关情况后随即对该案的保全财产进行了扣划。最终,芦溪县人民法院历时3天将该案全部执行完毕!

县人民法院 曾歆煜 | 2024-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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