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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市:扎实开展“四个专项行动” 全面整治政务失信行为

发布时间:2024-07-05 | 来源:法治乌兰察布 | 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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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诚信政府建设,乌兰察布市诚信建设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全市开展“四个专项行动”,全面排查整治政务失信行为。

排查政府失信行为 形成问题清单

各地各部门高度重视政务失信问题排查整治工作,认真组织实施政策清理兑现、合同协议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执行和拖欠民营企业账款清偿四个专项行动,深入排查各级政府部门政策承诺、合同协议履行、拖欠民营企业账款及法院涉府生效裁判执行情况,采取全面自查、重点筛查、调研座谈等方式广泛征集问题线索,经调查核实、分析研判后形成政务失信行为问题清单。目前,全市已起底排查出政府失信行为178件,已办结金额3.2亿元。

开展“四个专项行动” 抓好工作落实

实施政策清理兑现专项行动。乌兰察布市开展政策清理兑现专项行动,全面执行兑现国家、自治区、市本级出台的现行有效的惠企利企政策,清理或废止各级政府部门擅自减损企业权利、增加企业义务、违反公平竞争原则、与上位法律政策相抵触的涉企规范性文件,并依法予以公开,严格执行兑现,为广大市场主体创造更加公平、透明的政策环境。

实施合同协议履行专项行动。乌兰察布市开展合同协议履行专项行动,督促各级政府部门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严格履行各项职责和义务,兑现与市场主体签订的合同协议和优惠政策,不断改进和优化服务方式方法,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

实施涉府生效裁判执行专项行动。乌兰察布市开展涉府生效裁判执行专项行动,建立府院联动机制,依法用足用好执行措施,制定涉府案件“执前监督+履行告知”制度,以督促和告知手段促使各党政机关主动带头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

实施拖欠民营企业账款清偿专项行动。乌兰察布市开展拖欠民营企业账款清偿专项行动,全面贯彻《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完善政府诚信履约机制,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的实施方案》,督促和指导各级政府部门摸清底数,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措施,逐项销号,积极清偿拖欠民营企业账款,树立良好的政府形象。

加大保障力度 形成长效机制

加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责任,周密安排部署,细致排查问题,认真制定措施,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工作合力,做到对政务失信问题排查整治“全覆盖、零遗漏、有成效”。整合各类投诉举报平台,打通数据壁垒,按照“依法依规归集,应归集尽归集”原则,加强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与政府失信违约投诉窗口、违约拖欠中小企业款项登记(投诉)平台、“蒙企通”平台等受理渠道互联互通,有效整合公共信用信息资源。定期公布政务失信情况,传导工作压力,建立健全行政承诺考核制度,把政府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签订的各类合同协议兑现和履约情况纳入政府绩效考评指标体系,依法依规保护投资企业及投资者权益,定期向社会公布严重失信政府机构名单,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全面提升政府公信力。

法治乌兰察布 | 2024-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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