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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溪】抓了!1小时破案!

发布时间:2024-08-26 | 来源:芦溪公安 | 专栏:联合奖惩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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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上我心爱的小摩托,它永远不会堵车”。但如果骑的是偷来的“小摩托”,就要承担法律后果。
群众激动的握住民警的手说:“你们也太快了吧,我才报警没多久就抓到人了还把摩托车给找回来了,实在是太感谢你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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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芦溪县公安局上埠派出所仅用1小时成功破获一起盗窃摩托车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名,及时挽回群众损失。当天上午10时许,上埠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其停放在老房子里的老旧摩托车被盗。接警后,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展开调查,立即对现场进行仔细勘察,通过走访摸排及数据分析,成功锁定嫌疑人蓝某的身份信息仅用一小时,民警便将犯罪嫌疑人蓝某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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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蓝某交代,因其不想工作,经常在某餐馆赊账吃饭,自己无法偿还欠款,就对邻居家的老旧摩托车起了歹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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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讯,犯罪嫌疑人蓝某对其盗窃摩托车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目前,蓝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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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警方提醒:莫起贪念莫伸手,伸手必被抓。同时,请广大市民提高防盗意识保护好个人财物。接下来,芦溪公安将继续聚焦民生案件,保持凌厉攻势快速出击,办实事、破小案、暖民心切实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芦溪公安 | 2024-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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