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探索“跨区域 +”司法公信一体化协作模式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包头市、鄂尔多斯市、乌兰察布市共同发起建立四地司法公信建设联盟,推动法治共商、共建、共管、共享、共赢,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构建“跨区域”协作平台
立足构筑全区司法公信基础、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以联筑基、以联促商、以联互鉴,推动联盟全面协作、共同发展。以研究推进区域性执法司法任务为重点,由四地党委政法委依次轮值,采取联席会议形式,协调解决一体化协作重要事项和重大问题。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针对司法公信建设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会商研判、协商解决、达成共识,推动执法司法协作进一步深化、数据信息进一步共享。针对案件评查、执法检查、知识产权保护、执行领域联动、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严厉打击金融犯罪等领域,开展全方位、多领域、深层次合作,着力破解制约司法公信建设难题。通过组织开展庭审观摩互评复盘、法律沙龙、座谈会,共同分析执法司法质量状况,及时反馈案件评查、交叉互查中发现的问题,以“共学”促“共识”,赋能聚合、相互支撑、集中发力,优化执法司法质效。
建立“一体化”协作机制
建立交叉评查、执法检查一体化协作机制,明确12项评查检查内容,细化8个案件评查步骤、6种执法检查方式,通过异地联动、交叉互查,解决内部监督乏力、监督手段单一等问题,整体提升四地执法司法规范化水平。建立执行联动一体化协作机制,围绕查控、委托、协助、协调、共享、保障6个方面,制定18项工作举措,解决四地法院系统执行领域区域间执行查控、协助执行不顺畅等问题,提高跨区域生效裁判执行质效。建立知识产权一体化协作机制,聚焦研究会商、案件办理、线索移送、刑行衔接、交流共享5个方面,通过整合四地行政和司法资源,推动构建知识产权“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 工作格局。建立法治护航金融一体化协作机制,紧扣数据研判共享、优化检察监督、强化审判理论与实务深度融合、深化执行合作4个关键领域,通过四地政法机关协同发力,从侦查、起诉、审判、执行各个阶段着力,系统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一体打击金融违法犯罪,为金融领域高质量发展护航。
提升“跨系统”评查效能
以案件交叉评查、执法检查一体化协作机制为抓手,规范组织形式、成员、方式、标准、结果运用及制度保障,确保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量刑准确、程序合法、材料齐全、限期办理、效果良好、办案依法。建立跨区域知识产权检察人才库、金融审判专家库和执法监督人才库,进一步强化案件交叉评查和执法检查的专业力量,推进案件评查专业化、执法检查系统化,保障案件评查、执法检查的质效和权威。构建政法委统一领导、专班异地交叉评查、专家团集中评查模式,统筹推进盟市常规评查“内检”与异地交叉评查“互检”,开展全方位、广角度、多环节评查,对发现的问题实行清单式管理,共同推进问题整改。以增强执法司法公信力为导向,不断深化对案件评查、执法检查结果的综合性运用,认真剖析普遍性、倾向性、突出性的执法司法问题,协同推进纠、整、改,以见人、见事、见案方式通报评查结果,对程序不规范及释法说理不充分问题进行集中讲评,实现对评查结果的最优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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