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
2024年10月3日20时28分许,芦溪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中队在芦溪县芦溪县源南乡源溪村路段执勤,民警对驾驶赣J3***1的轻便二轮摩托车的李某进行例行检查,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测试结果为69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罚款1500元,驾驶证扣12分并暂扣驾驶证6个月。
案例二
2024年10月3日20时28分许,芦溪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中队在芦溪县芦溪县源南乡源溪村路段
1公里100米处执勤,民警对驾驶赣J0***T的普通二轮摩托车的刘某某进行例行检查,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测试结果为77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罚款1500元,驾驶证扣12分并暂扣驾驶证6个月。
案例三
2024年10月2日20时47分许,芦溪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中队在沪昆高速芦溪挂线芦溪工业园区执勤,民警对驾驶赣J7***0普通二轮摩托车的彭某进行例行检查,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测试结果为51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罚款1500元,未取得驾驶证驾驶车辆罚款500元,合计罚款2000元。
2024年10月2日19时49分许,芦溪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中队在沪昆高速芦溪挂线芦溪工业园区执勤,民警对驾驶赣JB***7小型车的徐某进行例行检查,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测试结果为41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罚款1500元,驾驶证扣12分并暂扣驾驶证6个月。
2024年10月3日20时38分许,芦溪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中队在芦溪县芦溪县源南乡源溪村路段执勤,民警对驾驶赣J1***1的小型汽车的刘某进行例行检查,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测试结果为34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罚款1500元,驾驶证扣12分并暂扣驾驶证6个月。2024年10月2日20时37分许,芦溪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中队在沪昆高速芦溪挂线芦溪工业园区执勤,民警对驾驶粤EP***3小型汽车的义某进行例行检查,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测试结果为51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罚款1500元,驾驶证扣12分并暂扣驾驶证6个月。
2024年10月3日19时09分许,芦溪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南坑中队在芦溪县南坑镇双凤村路段执勤,民警对驾驶赣J8***1普通二轮摩托车的甘某进行例行检查,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测试结果为57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罚款1500元,驾驶证扣12分并暂扣驾驶证6个月。
2024年10月7日19时18分许,芦溪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南坑中队在芦溪县南坑镇双凤村路段执勤,民警对驾驶赣J0***1小型汽车的易某进行例行检查,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测试结果为51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罚款1500元,驾驶证扣12分并暂扣驾驶证6个月。
2024年10月7日19时12分许,芦溪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南坑中队在芦溪县南坑镇双凤村路段执勤,民警对驾驶赣J5***T普通二轮摩托车的黎某某才进行例行检查,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测试结果为47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罚款1500元,驾驶证扣12分并暂扣驾驶证6个月。
2024年10月05日20时19分许,芦溪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宣风中队在芦溪县宣风镇虹桥村路段执勤,民警对驾驶赣J3***0的普通摩托车的陈某某进行例行检查,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测试结果为45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罚款1500元,驾驶证扣12分并暂扣驾驶证6个月。
2024年10月07日20时48分许,芦溪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宣风中队在芦溪县芦溪镇东渡村路段执勤,民警对驾驶赣J6***3的普通摩托车的吴某某进行例行检查,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测试结果为23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罚款1500元,驾驶证扣12分并暂扣驾驶证6个月。2024年10月3日19时35分许,芦溪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南坑中队在芦溪县南坑镇双凤村路段执勤,民警对驾驶赣J0***8普通二轮摩托车的刘某进行例行检查,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测试结果为73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罚款1500元,驾驶证扣12分并暂扣驾驶证6个月。
案例十三
2024年10月3日19时01分许,芦溪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南坑中队在芦溪县南坑镇双凤村路段执勤,民警对驾驶赣J5***1普通二轮摩托车的刘某某进行例行检查,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测试结果为20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罚款1500元,驾驶证扣12分并暂扣驾驶证6个月。
案例十四
2024年10月01日20时34分许,芦溪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宣风中队在芦溪县银河镇银河街路段执勤,民警对驾驶赣J1***H普通二轮摩托车的何某进行例行检查,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测试结果为22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罚款1500元,驾驶证扣12分并暂扣驾驶证6个月。
案例十五
2024年10月01日20时45分许,芦溪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宣风中队在芦溪县银河镇银河街路段执勤,民警对驾驶赣JP***1小型轿车的阳某进行例行检查,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测试结果为35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罚款1500元,驾驶证扣12分并暂扣驾驶证6个月。
芦溪县交警大队 | 2024-1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