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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债务融资领域政府失信行为专项治理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1-04 | 来源:潜江市财政局 | 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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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镇、街道办事处,市直各单位:

为积极推进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切实做好我市债务融资领域政府失信行为专项治理工作,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特印发《债务融资领域政府失信行为专项治理方案》,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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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融资领域政府失信行为专项治理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开展政府失信行为专项治理工作指示精神,进一步整改债务融资领域政府失信行为专项治理中排查出的问题,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全面加强债务融资领域政务诚信建设,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专项治理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集中开展债务融资领域政府失信行为专项治理工作,落实政府失信行为专项治理和排查整改主体责任,彻底清理失信问题存量,严防发生增量,将问题整改与建章立制相结合,从源头上防止政府失信行为发生。建立健全政务信用监督评价机制,强化政府失信惩戒问责,进一步加强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发挥政府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表率作用,提升政府公信力,树立政府良好形象,优化我市营商环境。

二、工作原则

(一)问题整改与建章立制相结合。坚持问题和目标导向,列出问题清单,建立措施清单,抓好落实整改。同时,把问题整改和建章立制相结合,建立健全政务诚信建设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防止政府失信行为发生。

(二)统一领导与分工负责相结合。市财政局负责统筹全市债务融资领域政府失信行为专项治理工作,各级政府和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加强领导,结合本辖区和本部门实际,抓好债务融资领域政府失信行为排查整改工作。

     (三)宣传教育与监督惩戒相结合。各级各部门在加大政府守信践诺、公务人员依法履职宣传教育力度的同时,要加快建立健全政务信用监督评价机制,进一步强化政务失信问责,加大对政府部门和公职人员失信行为的惩处和曝光力度。

三、治理内容

(一)债务融资领域是否强化了政府债务融资预算约束,健全了政府债务融资监管体系,建立了政府债务融资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

(二)债务融资领域是否科学设置了风险预警指标,对政府债务融资风险较高的地区和部门进行风险提示;

(三)债务融资领域是否建立了地方政府债务融资考核问责机制,强化了对各级政府、部门债务融资举借、使用和管理情况的考核、审计和责任追究。

四、治理步骤

 专项治理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问题梳理阶段(2024年1月6日至2024年1月31日)。各级政府、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府失信行为专项治理工作,对照治理内容,全面开展自查自纠。1月30 日前,各部门将自查情况报送市财政局,汇总后报市政府。失信行为专项治理工作,对排查出的问题紧盯不放,落实主体责任,确保将排查出的问题按时整改。同时,要在建立健全政务诚信建设长效机制上下功夫,从源头上防止政务失信行为发生。

(二)制定方案,建立措施清单。全市各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整改方案,对排查出的问题要建立切实可行的措施清单,认真抓好整改,彻底清理解决政务失信问题,进一步加强重点领域政务诚信建设,严防发生增量。

(三)推动信息共享,强化宣传力度,全面推行政务信用信息公开。各部门在履职过程中因违法违规、失信违约产生政务失信信息,要归集至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依托信用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要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健全政府守信践诺机制,不断提升政府公信力。

潜江市财政局 | 2024-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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