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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溪】合同解除不退款 查封房产促履行

发布时间:2024-12-02 | 来源:芦溪县人民法院 | 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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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西省芦溪县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了一起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法官强力出击,通过强制查封被执行人房产的方式,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全部案款13万元。

2019年林某与何某签订一份商铺购买合同,后因身体原因向何某提出解除商铺购买合同并退款的要求,何某亦同意并承诺一次性无条件退还店铺购买款。但何某退还部分购买款后,就剩余13万元购买款一直拖延拒不返还。林某多次催讨无果,遂诉至法院。经法院调解后,双方达成新的还款协议,但何某仍未按时履行义务,林某遂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何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但其依然“不为所动”,拒不履行还款义务。随后,在查询何某财产信息过程中,执行法官发现其名下银行账户虽无存款可供执行,但有房产一套。为督促何某尽快履行还款义务,执行法官在多次耐心释法明理无果后,依法查封其名下房产。与此同时,执行法官严肃告知何某,若其仍一意孤行,拒不履行判决书确定的还款义务,法院下一步将采取拍卖查封房产的强制措施以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何某听后立即表示会在一个月内还清剩余款项,希望法院不要拍卖房产。随后何某一次性付清13万元欠款,案件顺利执结。

芦溪县人民法院 | 2024-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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