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 信用研究 >> 县级信用研究 >> 新闻详情

“信用”关键词!改革开放以来党的历届三中全会

发布时间:2024-12-16 | 来源:源点credit | 专栏:信用研究
分享到:

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作出把党和国家工作中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实行改革开放的历史性决策,开启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伟大征程。自此,46年间召开的9次“三中全会”推出了一个个事关全局宏观战略的重大决策。

回望历史与历程,总结经验与规律。今天,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在北京开幕,源点信用梳理了历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决定中有关“信用”的相关内容,与大家分享。

图片

中国共产党第十二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

图片

我们要迅速发展各项生产建设事业,较快实现国家繁荣富强和人民富裕幸福,必须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在国家政策和计划的指导下,实行国家、集体、个人一起上的方针,坚持发展多种经济形式和多种经营方式;在独立自主、自力更生、平等互利、互守信用的基础上,积极发展对外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

中国共产党第十四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

图片

建立发债机构和债券信用评级制度,促进债券市场健康发展。

中国共产党第十五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以农村集体和农户投入为基础,逐步增加财政对农业的投资,引导信贷资金和社会资金更多地投向农业。

总结推广小额信贷等扶贫资金到户的有效做法。

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

图片

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有利于维护公有财产权,巩固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有利于保护私有财产权,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有利于各类资本的流动和重组,推动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有利于增强企业和公众创业创新的动力,形成良好的信用基础和市场秩序。

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形成以道德为支撑、产权为基础、法律为保障的社会信用制度,是建设现代市场体系的必要条件,也是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治本之策。增强全社会的信用意识,政府、企事业单位和个人都要把诚实守信作为基本行为准则。按照完善法规、特许经营、商业运作、专业服务的方向,加快建设企业和个人信用服务体系。建立信用监督和失信惩戒制度。逐步开放信用服务市场。

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图片

允许农村小型金融组织从金融机构融入资金。允许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规范和引导民间借贷健康发展。加快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建立政府扶持、多方参与、市场运作的农村信贷担保机制。

广泛开展文明村镇、文明集市、文明户、志愿服务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倡导农民崇尚科学、诚信守法、抵制迷信、移风易俗,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养成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形成男女平等、尊老爱幼、邻里和睦、勤劳致富、扶贫济困的社会风尚。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图片

推进国内贸易流通体制改革,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

改革市场监管体系,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清理和废除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严禁和惩处各类违法实行优惠政策行为,反对地方保护,反对垄断和不正当竞争。建立健全社会征信体系,褒扬诚信,惩戒失信。健全优胜劣汰市场化退出机制,完善企业破产制度。

加快建立国家统一的经济核算制度,编制全国和地方资产负债表,建立全社会房产、信用等基础数据统一平台,推进部门信息共享。

鼓励农村发展合作经济,扶持发展规模化、专业化、现代化经营,允许财政项目资金直接投向符合条件的合作社,允许财政补助形成的资产转交合作社持有和管护,允许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

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

图片

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保障各类市场主体机会平等、权利平等、规则平等,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改变重审批轻监管的行政管理方式,把更多行政资源从事前审批转到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上来。创新监管方式,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加快推进政府监管信息共享,切实提高透明度,加强对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领域的监管,主动服务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提高监管执法效能。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健全信用监管,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加快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发挥同行业和社会监督作用。

源点credit | 2024-12-16

请进行滑动验证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