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溪】替父还债4万元 结清十年旧案
“法官您好,我是曾某的儿子,我父亲已经去世了,我想把他在法院的两个执行案子结清,给老人家留个好名声,请帮我算下还需要还多少?”近日,江西省芦溪县人民法院接到被执行人曾某儿子主动打来的电话,对账后,曾某儿子将父亲生前债务履行完毕。
2014年,曾某出具借条分别向朋友王某和李某借款14万元和10万元,并约定了还款期限。怎料生意失败,无法按期还款,王某和李某遂起诉至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安源法院经审理判决曾某需偿还王某、李某借款共计24万元。判决书生效后,曾某仍未履行还款义务。
2015年8月,王某、李某向安源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将案件移送芦溪法院执行,因曾某名下无可供执行财产,案件于当年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2017年,王某、李某向芦溪法院提供财产线索,称曾某已经退休,每月都有退休金。芦溪法院决定依法每年冻结、扣划一次曾某的退休金,用以抵扣生效判决所确定的义务。
执行曾某退休金7年后,在2024年7月,曾某儿子联系芦溪法院,称其父亲已去世,为给老人家留个好名声,愿意代为履行剩余欠款金额。于是,芦溪法院召集当事人当面对账,通过案款系统及财务出账记录,确定剩余欠款为4万余元本金及利息。王某和李某由衷的为曾某儿子的孝顺、诚信与担当行为点赞,主动提出放弃部分欠款,经三方协定曾某儿子再行向王某及李某偿还4万元,三方债务即结清。至此,三方当事人互谅互让,在融洽愉快的协商下,曾某儿子当场替父还债4万元,十年旧案实现案结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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