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溪】“诉前保全+强制扣划”,一天执结23.8万元
“你好,是徐某吗,你申请重庆某公司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的执行案款已执行到位,请尽快来法院办理领款手续....”近日,江西省芦溪县人民法院迅速执结一起合同纠纷案件。
徐某与重庆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判决后,因重庆某公司未履行生效判决所确定的义务,徐某向芦溪法院申请执行标的款238000元。在执行过程中,经执行法官查询到该案被执行人企业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且申请人在诉讼过程中已采取了财产保全措施。为确保当事人合法权益尽快得到兑现,执行法官依法从被执行人账户扣划到位执行款238000元,并第一时间通知申请执行人来办理领款手续,仅用一天时间案件顺利执行完毕。
近年来,芦溪法院坚持将财产保全作为连接审判工作和执行工作的桥梁纽带,有效限制被执行人转移财产,最大限度保障涉民生、涉企业类案件快速执行到位,切实以公正高效的执行为群众排忧解难,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法院执行工作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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