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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溪】和解协议不履行,强制措施促执行!

发布时间:2025-03-26 | 来源:芦溪县人民法院 | 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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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旷某你在最后期限都没履行完毕,我们将会对你名下股票进行出售,最后出售所造成的损失需你个人自行承担!”被执行人旷某无奈之下只能接受强制出售股票的情况,最终该案顺利执行完毕。

2017年,申请执行人石某与被执行人旷某签订了建设施工合同,随后工程结束,被执行人剩余26万元工程款并未支付于申请执行人,石某多次催讨无果后,遂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后旷某依然我行我素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石某最终求助于法院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收到案件后,立马约谈双方当事人,双方当事人达成分3期履行的和解协议。执行法官本以为该案就此结束,但未曾想却只是旷某的“缓兵之计”,旷某在履行第一笔10万元后就此消失不见。石某向法官诉说完情况后,执行法官当即对旷某展开了更为详细的调查,经线下查询得知其名下拥有共计价值20余万元的股票若干,执行法官在联系旷某妻子后告知,如果旷某不在期限内将剩余债务履行完毕,法院将对其名下股票进行强制出售并扣划,旷某从其妻子得知这一消息后,无奈只能再度前往法院,表示现在没法履行,法官随后告知旷某,若对其名下股票进行出售,出售所造成的损失需旷某自行承当,最终本案将被执行人名下股票出售后顺利执行完毕。

芦溪县人民法院 | 2025-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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