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力出击,编织防溺水“安全网”
预防溺水
随着气温逐渐升高,溺水事故即将进入危险期、易发期与高发期。为切实筑牢防溺水安全屏障,全力预防和杜绝溺水事故发生,芦溪公安主动作为,持续织密夏季防溺水“安全网”,夯实夏季水域“安全堤”,以实际行动守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严查设施,消除安全隐患
银河派出所深入银河镇的23处防溺水 “四个一” 设施点位,对设施的配备状况、使用状态以及维护情况展开地毯式排查。排查中,民警详细梳理各点位设施存在的缺失、老化、破损等问题,统一向有关部门发函提醒,督促迅速落实设备更换与维修工作,确保 “四个一” 设施运行良好。
科技赋能,提升救援能力
针对辖区内4处溺水事故高发水域,银河派出所已完成监控点位安装,民警每日对这4个点位进行视频巡查,一旦发现有人进入危险水域,便立即通过广播远程喊话提醒。为进一步发挥科技在防溺水工作中的支撑作用,后续计划再增设4个监控点位,提升预警与救援的及时性和精准性。
广宣知识,筑牢安全防线
持续加大防溺水知识的宣传力度。借助日常走访、屋场会以及校园 “第一课” 等活动,全面开展防溺水安全宣传教育。面向村民和在校学生,深入普及防溺水知识与自救技巧,切实增强群众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从思想根源上预防溺水事故。
预防溺水,“六不准”“四不要”一定要牢记!
防溺水“六不准”
1.不准私自下水游泳。
2.不准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
3.不准在无成人带领的情况下游泳。
4.不准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
5.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6.不准不熟悉水性的学生擅自下水施救。
防溺水“四不要”
1.不要在没有家长陪同下私自下水游泳。
2.不要在设置有警示标识的水域游泳。
3.不要在没有安全保障的地方和野外水源游泳。
4.不要在上下学途中和假期在水源周边戏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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