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溪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关于印发《芦溪县2025年文物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乡镇文旅办:
现将《芦溪县2025年文物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芦溪县文化广电旅游局
2025年2月24日
芦溪县2025年文物工作要点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改革攻坚之年。芦溪县文广旅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和文化遗产的重要论述精神,落实国家、省、市文物工作会议精神,以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为契机,勇担使命、科学谋划、统筹推进,推进全县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强化政治引领,夯实文物保护基础
1.深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文化思想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重要论述精神,坚持解放思想、开拓进取、扬长补短、固本兴新,做到深学细悟强思想、凝心聚力抓落实。
2.扛牢文物保护政治责任。切实担负保护文物和文化遗产的历史责任与时代使命,坚持和加强党对文物工作的全面领导,落实“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明确文物保护“三个”责任,筑牢文物安全底线。
3.切实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用好革命文物、红色资源,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确保文物安全、文化安全、意识形态安全。
二、聚力改革攻坚,擘画文物事业新蓝图
4.夯实法治保障基础。做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宣贯工作;落实“先调查、后建设”“先考古、后出让”制度;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保驾护航。
5.提升综合管理效能。做好文物保护资金绩效管理,建立文保项目申报库、储备库、实施库。做好博物馆公共服务绩效考评。举办全县文物安全培训班,组织文博从业人员参加各类专业人员培训,提升从业人员文物保护管理水平。
三、聚集重点难点,构建系统保护大格局
6.全力推进“四普”工作。全面完成已认定、登记的不可移动文物复查,加强对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的调查。认真做好第三阶段的转段工作,依法开展不可移动文物认定、登记和公布,建立健全不可移动文物资源目录和公布体系,开展普查成果汇总。
7.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加强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及时登记、核定和公布,做出标志说明,建立记录档案,明确管理责任人。加强传统村落内不可移动文物保护。
8.切实做好考古工作。做好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中文物保护工作,推动“落实“先调查、后建设”“先考古、后出让”制度落实。
四、赓续红色基因,推动红色传统代代传承
9.持续夯实革命文物基础工作。持续完善革命文物数据库建设,全面梳理、储备并申报实施革命文物保护修缮、展陈提升等项目,逐步加强低级别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作。结合“四普”工作,持续做好馆藏革命文物的征集、认定、定级工作。积极申报江西省第三批全省革命文物名录。
10.发挥革命文物宣教功能。深挖红色文化内涵,博物馆策划推出集教育活动、文化创意融于一体的革命文物精品展陈,将不可移动革命文物点融入到“精品红色旅游线路”,推广革命文物主体游径。
五、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提供优质高效公共服务
11.实施博物馆下基层活动。组织开展“博物馆里过大年”“5·18国际博物馆日”“2025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等活动,深化文物宣传传播。参加全省“百馆千校”博物馆系列活动,推动芦溪博物馆流动展览、社教活动、文创产品下基层,助推文物与观众的双向奔赴,以高质量文化供给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12.提升博物馆服务水平。积极与本市其他文博场馆进行对接,引进交流展、流动展和云展览。组织开展博物馆公共服务评价、运行评估工作,提升公共服务效能。
13.促进博物馆融合发展。继续加大馆校合作力度,实施“博物馆+教育”,推动文物资源转化为教育资源,打造博物馆进校园示范项目。
六、强化文物执法督察,筑牢文物安全底线
14.加强文物安全监管。持续推进文物安全政府主体责任落实,持续开展文物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2024-2026年),落实文物安全规范标准管理。抓好关键节点和重要时段的文物安全,督导全县文物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和整改。持续开展打击防范文物犯罪三年专项行动。
15.完善文物督察制度。健全完善文物保护管理工作部门联动机制,推动建立问题线索移送、信息共享、情况通报等制度,落实文物保护领域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指导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落实文物行政执法责任,做好上级执法监测发现问题整改工作。
16.持续压实地方主体责任。做好“文物保护”年度乡镇综合考核工作,科学拟定考核指标,发挥好考评“指挥棒”作用。持续推进落实文物博物馆单位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公告公示制度,推动公告公示制度向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下沉,推动全县文物安全“最后一公里”责任落实。
芦溪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办公室 2025年2月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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