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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溪】余款拒不偿还,法官释法明理解纠纷

发布时间:2022-09-22 | 来源:县人民法院 欧阳玉姿 | 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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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余款未还,王某将郑某诉至法院。2021年4月30日郑某以偿还信用卡为由向王某借款2万元,并承诺第二天偿还,但郑某却未履行他的承诺。王某多次问账,催讨无果后郑某出具一张欠条,直到2021年5月9日,郑某通过微信转账还款18000元,剩余2000元本金尚未归还。

承办法官了解案情后,认为此案具有调解性,遂联系当事人郑某,郑某向法官诉说:“欠条已经撕毁了,我将原价17000购入的项链以12000的价格卖给了他人用来还款,自己还凑了6000,一共18000,我都给王某了,要不是他账问得急我也不会低价处理项链!我的账我觉得我还清了!”

但在原告提供的微信聊天记录里清楚看到被告郑某承认还欠2000元的事实,王某则表示,欠条撕毁是事实,但只要求郑某偿还本金,且项链是郑某本人同意以12000元价格售卖的。经过法官一小时的释法明理,被告郑某当天偿还原告王某2000元,原告王某撤诉,该案调解成功。

县人民法院 欧阳玉姿 | 2022-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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