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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溪县巡回法庭进基层 以案释法敲警钟

发布时间:2022-12-16 | 来源:芦溪检察 | 专栏:联合奖惩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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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回顾:2022年4月,汤某酒后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从芦溪县田心阁往雕塑方向行驶时,在芦溪中学检查点路段被芦溪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当场查获。经鉴定,案发时被告人汤某血液中的乙醇含量为133.84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汤某因涉嫌犯危险驾驶罪被芦溪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在该案庭审现场,法庭严格按照审判程序进行庭审,经过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法庭陈述等庭审程序,被告人对其酒驾行为后悔不已并自愿认罪认罚,法庭当庭对该起案件进行了现场宣判。庭审过程中,公诉人在现场做了一次深刻的拒绝酒驾法治教育、法治宣传,对“何为醉酒驾驶”、“醉酒驾驶的构罪标准”等进行了充分阐述,给在场的群众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提醒广大群众要深刻认识酒后驾驶的危害,要时刻警醒自己,彻底摒弃醉酒驾车的恶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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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危险驾驶巡回审判,旨在充分发挥刑事审判教育指引作用,通过“以案释法”方式,到案发地开庭审理案件,用“身边事”警示“身边人”,从源头预防危险驾驶行为发生。通过这种审判形式,进一步拉近了检察机关与人大代表、人民群众的距离,同时也使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深入了解检察工作、真正参与检察工作,有效监督检察工作。

芦溪检察 | 2022-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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