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溪县倡议书】展全国文明城市风采 建设更高质量全国文明城市
展全国文明城市风采 建设更高质量全国文明城市
2020年芦溪县被中央文明办授予“全国文明城市”称号,2021年顺利通过全国文明城市年度测评。当前,全县上下正在着力深化建设更质量全国文明城市,让我们的家园更加美丽,生活更加舒适,社会更加文明。在此,我们向全体市民发出倡议:
1.争当文明风尚的传播者
价值追求引领文明风尚,文明风尚涵养城市精神。让我们继续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自觉传承中华民族传统美德,遵循社会公德、恪守职业道德、弘扬家庭美德、涵养个人品德,身体力行“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公民道德基本规范,自觉抵制有悖公德、有违诚信、有损形象、有害秩序的不文明言行,遵纪守法、崇德向善,见贤思齐、礼让宽容,向道德模范学习,与身边好人同行,传播文明理念,引领社会风尚,让文明之风吹遍芦溪大地。
2.争当文明行为的践行者
市民素质是城市文明灵魂,每位市民都是芦溪形象。让我们像爱护自己眼睛一样自觉维护芦溪新形象,做文明有礼、热情好客芦溪人。自觉做到:文明在仪表,做到衣冠正、形态端,守秩序、行礼仪;文明在口中,不说粗话脏话,不随地吐痰,不在公共场所吸烟,不大声喧哗;文明在手上,不乱扔垃圾,不乱贴乱画,不损毁公物,不打架斗殴;文明在脚下,不乱闯红灯,不横穿马路,不翻越护栏,不踩踏草坪;文明在习俗,婚丧嫁娶不大操大办,移风易俗、文明祭祀;文明在岗位,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精一行,在本职岗位奏响人生华章;文明在行动,热心公益活动,参与志愿服务,切实做到文明旅游、文明交通、文明上网、文明用餐、文明经营,让文明素养成为一种习惯。
3.争当文明建设的推动者
文明城市人人共守,文明成果人人共享。我们既是城市文明的受益者,更是文明城市的参与者。只有我文明、你文明,我们的城市才会更文明;只有我参与、你参与,我们的城市才会更美丽。让我们在社会做个好公民,在单位做个好员工,在家庭做个好成员,在学校做个好学生,为文明点赞,为建设更高质量全国文明城市助力。在为家庭谋幸福、为他人送温暖、为社会作贡献中提升精神境界,培育文明风尚。
市民朋友们,文明城市呼唤文明市民,文明市民守护文明城市。建设信仰坚定、崇德向善、文化厚重、和谐宜居、人民满意的文明城市需要您的参与。您的每一份努力都会让我们离文明更近一步,您的每一份辛劳都会为我们城市增光添彩。让我们继续振奋精神,以满腔的热情、认真的态度、积极的行动,为美丽芦溪更文明,为魅力芦溪更和谐,贡献自己的智慧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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