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芦溪县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家长及监护人的一封信
尊敬的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家长及监护人:
你们好!
为防止青少年儿童,特别是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发生溺水事故,县民政局特温馨提示如下:
一是告诉孩子“六不”,提高安全意识。
请全县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父母及监护人切实提高安全意识,通过电话、视频等方式密切保持与孩子的联系沟通,告知提醒孩子:1、不私自下水游泳;2、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3、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4、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5、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6、不擅自下水施救。
二是做好预防措施,加强监护管理。
请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家长及监护人切实履行监护职责,加强对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监护管理,教育引导他们掌握预防溺水等安全常识;密切关注天气情况,加强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教育管理和安全防护,严格按照“六不”要求,预防和制止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脱离监护独自游泳、钓鱼、渡河等危险行为。
三是加强情况报告,共同做好预防。
请受委托监护人、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在遇到困难或发生突发情况时要及时向村(居)儿童主任、村(居)民委员会、乡镇儿童督导员、乡镇干部或中小学校老师、有关群团组织工作人员报告,寻求必要支持和帮助。监护人、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要积极配合党委、政府的防溺水工作部署安排。
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平安、健康、快乐成长是政府、家庭和全社会共同愿望。在党委、政府全力严防学生溺水工作的同时,希望广大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家长及监护人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配合党委、政府做好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防溺水工作,感谢您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芦溪县民政局
2023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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