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荐读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如何服务共同富裕目标!

发布时间:2024-03-19 | 来源:源点credit | 专栏:信用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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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与共同富裕目标高度匹配。社会信用体系服务于共同富裕目标的路径包括: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方面,信用交易推动经济增长,信用信息共享助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信用监管优化市场营商环境;保障分配公平方面,基于信用资本优化资源分配机制,基于信用监管约束分配环节失信行为;精神富裕方面,通过城市信用建设、信用宣传教育、信用监管机制在全社会营造守信氛围,培育诚信文化。为使社会信用体系更好地服务于共同富裕目标,建议完善信用基础设施,提供更高质量的信用产品:发挥政务诚信和商务诚信的导向与规范作用,以更有效的信用监管保障分配公平,以民生领域信用建设满足人民的美好生活需要;弘扬诚信文化,强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引领作用。

本文节选自《信用蓝皮书: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年度报告(2021-2022)》中“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服务共同富裕目标研究”。作者:吴晶妹,中国人民大学财金学院教授;侯羿玮,中国人民大学财金学院硕士生;郭雅文,中国人民大学财金学院硕士生;陈静远,中国人民大学财金学院硕士生;杨雨欣,中国人民大学财金学院硕士生;韩彦覃,中国人民大学财金学院硕士生。

一、社会信用体系服务共同富裕目标的路径

(一)服务经济增长,助力“做大蛋糕”

1.信用交易的扩张是推动经济增长的直接途径

信用交易涉及商业信用和金融信用的大规模的、公平的投放,信用交易规模与结构跟经济增长密切相关。经济信用化率可以由信用总规模相对于经济规模的倍数测算得出;该比率越高,经济信用化程度越高,信用活动越活跃。研究表明,经济信用化率与一国经济发展程度呈现明显正相关关系。

2.信用信息助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推动中小微企业发展

为推动共同富裕的实现,应基于多维度信用信息提供普惠金融服务推动金融更好地服务于实体经济,促进市场主体公平竞争,激发经济发展活力。2021年12月29日发布的《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应用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实施方案》推动构建的全国一体化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网终将为普惠金融服务贡献积极力量,而这一平台网络及相关的规则、机制将成为中国特色普惠金融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

3.信用监管营造良好信用环境,激发守信主体活力

信用主体分类系统在监管数据库整合的基础上,建立监管信用评价体系,对监管对象实行信用等级的分类和评定,揭示被评价对象的信用风险大小,对不同信用级别的被监管对象规定不同的监管措施和力度。不同信用风险水平的经济社会主体受到不同程度的监管,既有助于对失信行为形成震慑,提高失信者的失信成本,又能够为守信企业提供多种优惠与便利,提高守信企业的经营效率。

(二)服务资源分配,助力“分好蛋糕”

1.基于信用资本配置社会资源,使资源分配更加公平

在现代信用经济中,信用已然成为一种生产生活要素,与房子、劳动力、土地、资金、技术等共同参与社会资源配置,社会与市场既按传统的真实资本配置资源,又按信用资本配置资源。人们凭借自身积累的信用资本,可以完成借贷融资、生产销售等经济活动,获取相应利润。每一个企业都能积累和提升自己的信用资本,并且以此公开、公平、公正地参与社会资源分配。信用作为新的资源配置要素,使社会资源配置更加优化与普惠有助于实现社会公平。各项“信易+”工程的开展,都是根据信用价值公平配置社会资源的实践形式。

2.信用监管保障公平分配,使人民群众劳有所得

税收分配方面,国家税务总局利用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机制引导企业减少避税行为,更好地发挥税收的调节作用。薪酬分配方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通过失信惩戒制度严惩拖欠工资行为,保障人民劳有所得。

(三)推动实现精神层面的共同富裕

1.城市信用建设营造守信氛围,提升人民诚信意识

在城市信用建设进程中,政府提供的信用惠民服务是广大人民群众最直接可感知到的。目前,厦门、宿迁、苏州、杭州、福州等城市已经针对市民开展个人信用分的评定与应用工作。个人信用分的应用场景逐渐多元化,覆盖行政服务、医疗教育、文化娱乐等诸多领域,为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提供了便利。通过城市信用建设,人民群众能够最直接地感受到信用为生活带来的便利,有助于在全社会形成守信氛围,培育诚信文化。

2.社会舆论宣传推动诚实守信成为共同价值追求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过程中,应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的力量,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形式开展宣传教育,倡导诚实守信的道德观念。舆论报道曝光不讲诚信、不讲道德、不讲规则的现象,使失信者受到全社会的谴责,让人们意识到失信事件造成的恶劣后果,从而树立诚信意识,使城市守信成为全社会共同的价值追求和行为准则。

3.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继承发展了诚信“因果观”,使信用成为一种信仰

诚信“因果观”在社会经济生活中被不断印证,作为一种诚信文化得到传承和发展。在信用经济下,这种诚信“因果观”有了新的表现形式,即“信用是获得信任的资本”,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强化了这一观念通过信用信息公示共享、信用分级分类监管、部门联合奖惩等信用监管机制和手段,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动形成“守信者一路绿灯、失信者处处受限”的社会氛围和制度环境,使得信用逐渐成为广大人民群众的一种思想信仰,实现精神层面的共同富裕。

二、社会信用体系服务共同富裕目标的政策建议

(一)健全信用基础建设,让信用信息更好地服务于共同富裕目标

1.完善征信体系建设的法律框架与统筹机构

建议出台能够促进平等准入、公正监管与公平竞争的《征信法》,将金融征信、公共征信和市场征信平等纳入,将保护主体权益、规范机构与业务、促进市场发展三者并重,保障整个社会的全部征信活动在《征信法》的统一框架下公开、公平、公正地运行。建议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和人民银行牵头筹备成立“国家信用监督管理委员会”,按征信业务活动范围与规律对三大征信实行分业经营、分业监管。

2.进一步推动多维度信用信息的整合共享

数据归集方面,建议编制出台全国公共信用信息基础目录,完善信用信息标准;进一步整合公共信用信息,在依法依规、确保信息安全的前提下,逐步将纳税信息等公共信用信息纳入共享范围;鼓励企业通过自愿申请等方式补充自身信息,并通过信用承诺制度约束信息提供行为,保障信息真实性。

信息载体方面,建议各地高标准完善地方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并且实现与全国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的纵向对接,构建全国一体化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网络,打破数据壁垒,推动信用信息的共享整合。在此基础上,充分利用征信平台和征信机构,探索建立公共信用信息与金融信用信息共享整合机制,形成全覆盖的信用信息网络,成为经济增长与社会治理的重要基础设施。

3.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提供更高质量的信用产品

推动政府数据有序开放共享,允许有需求的银行、保险等外部机构依法依规接入地方融资服务信用平台,查询或使用平台汇总的信用信息。鼓励接入机构充分利用内外部信用信息资源,完善信用评价模型,提高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准确性。

激发信用服务机构活力,以尊重市场、促进机构发展、提升机构活力为政策导向,在满足公众期盼与市场需求的基础上,鼓励信用服务机构的创新设立,鼓励产品和服务的创新研发。积极建立专业化、高水准的公共征信机构与信用评级机构,提供基础性的公共征信与信用评级产品和服务。更多地发挥市场化信用服务机构的力量,协助政府提供公共信用服务,推动形成公共信用服务机构和市场化信用服务机构相互补充、信用信息基础服务与增值服务相辅相成的信用服务体系。

(二)重点推动政务诚信和商务诚信建设,提高各行为主体诚信水平,在全社会树立诚信意识

1.提升政府公信力,发挥政府诚信建设的示范作用

建议有条件的地方成立“政务诚信监督调查委员会”,由纪委或监察部门指导,由有公信力的地方行业组织与当地知名学者、企业家、社交媒体公众人物等广泛参与并具体运行。“政务诚信监督调查委员会”为非政府组织,主要任务是作为地方政务诚信建设的外部监督约束机构,接受、整理及调查群众反映的政务诚信问题,以促进党政和人民群众结合,增加团结和谐共建的渠道,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同时,建议由国家层面组织创建政务诚信建设试点示范城市,支持地方政府创新能有效维护和提高政府公信力的新制度和新措施。

2.加强商务诚信建设,提升市场主体诚信水平

建立健全商务信用法律法规体系,研究制订和完善与商务诚信发展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推进商务领域的信用立法工作,尽快实现各个行业、各类企业的公平、平等。建议建立企业信用销售支付结算监控系统,动态监测信用交易规模,更好地防范化解信用风险。具体做法包括:一是定期对企业的信用销售进行监控,并对不合格企业给了预警或批评;二是对企业的应收账款进行监控,以掌握规模以上民营企业和大型国有企业的应收账款状况。

建议完善经营者信用档案。加快政府及职能部门建立企业经营者诚信档案的步伐。逐步建立行政许可、市场监管、政府采购、财政贴息、招投标等事项的信用记录预审制度。加大对失信主体的处罚力度。严厉整治打击专项整治中出现的严重违法失信主体,依法加大处罚力度,将违法违规案件进行公示,提高违法违规成本。

(三)以更有效的信用监管解决信用乱象、完善分配格局,以更多元的“信用+”工程保障民生

1.以更精准有效的信用监管解决重点领域信用乱象

以信用风险为导向,基于更加完善的企业信用状况综合评价体系进一步实现监管资源的优化配置。在食品药品、工程建设、招投标等重点领域实行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提升重点领域监管的有效性和精准性。深入开展专项治理,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领域诚信缺失问题,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为实现共同富裕目标营造更好的信用环境。

2.进一步完善流通分配等环节信用制度,完善分配格局,推动实现共同富裕

完善覆盖事前、事中、事后的全流程信用监管,维护分配的公平性。建议实行纳税申报信用承诺制度,增强纳税主体依法依规纳税的自觉性提升纳税人诚信意识。通过失信联合惩戒加大对企业拖欠工资等严重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维护广大劳动者分享经济发展成果的合法权益。建立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制度,严厉打击骗取最低生活保障金、骗取保障性住房等社保领域重大失信行为。推进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建立慈善组织活动异常名录,防治诈捐、骗捐,提升慈善组织公信力,更好地发挥第三次分配在分配格局中的作用。

3.推动民生领域信用建设,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

鼓励探索运用信用手段,发挥信用建设在民生保障和改善方面的重要作用。建议在医疗、养老、家政、旅游、购物等涉及民生的重要领域实施“信用+”工程,以信用建设为依托改善人民生活水平。消费环境方面,对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依法进行失信联合惩戒乃至实施市场禁入,依法打击企业虚假宣传、制假售假等失信行为,加强预付费消费监管,优化市场信用环境。

(四)发挥信用文化的作用,推动实现精神层面的共同富裕

1.强化诚信相关的思想道德教育,培育诚实守信的良好社会风气

对于社会主体而言,应该将信用教育纳人公民道德教育的各个方面如个人品德修养、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教育。在公民教育的各个环节无论是学校教育、公司培训还是社区讲座,都应该大力普及信用教育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价值理念和道德规范。对于市场主体而言,建议充分利用政务服务窗口,广泛开展守法诚信教育。在经营者获得市场准入之前的注册、审批、备案等环节设置规范而便捷的法律和信用知识教育,提升经营者的依法诚信经营意识。

2.发挥社会舆论的宣传引导作用,使诚实守信成为全社会共同的价值追求

为更好地开展诚信宣传教育,扩大舆论影响力,需要充分利用多样化的宣传渠道,既要借助电视、广播、报刊等传统媒体的力量,又要发挥网络等新型媒体的作用。此外,需要丰富宣传形式和内容,用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普及诚信文化,强调契约精神。

源点credit | 2024-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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