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号: | (2022)赣0323执46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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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姓名或名称: | 萍乡市刘氏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60323MA36UYMQ7Y |
执行法院: | 芦溪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省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赣0323民初599号民事调解书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芦溪县人民法院 |
法律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 | 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被告刘佳亮、萍乡市刘氏包装制品有限公司所欠原告李传玖借款74000元,在2022年5月10日之前一次性付清。 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案件受理费1650元,减半收取计825元,由被告刘佳亮、萍乡市刘氏包装制品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失信被执行人具体情况: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发布时间: | 2022-06-28 |
立案时间: | 2022-05-16 |
企业法人姓名: | 刘佳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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